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根据《重庆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》规定,需要您提供以下材料,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。
1、夫妻双方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;
2、申请人一寸免冠近照一张;
3、曾经取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的证据材料及复印件。不能提供曾经取得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证据材料的,应当提供夫妻双方婚育情况承诺书、一方所在法人单位意见或者双方户籍地所在村(居)民委员会意见。
申领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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